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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共建 环境共保——川渝携手共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2022-12-14 09:46:29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黄媛媛 


  12月8日,南滨路,一群野鸭子正在雅巴洞长江水域游弋觅食。近年来,重庆市两江四岸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长江和嘉陵江水质不断提升,成为野鸭、白鹭等动物的美好家园。特约摄影钟志兵/视觉重庆
 
  12月5日,重庆市长寿区万顺镇与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黎家镇交界处,大洪河蜿蜒流淌,河水清澈见底,时有鱼虾游过。
 
  大洪河发源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在重庆渝北区汇入长江。从10年前河水污浊不堪到如今清澈见底,大洪河的改变是川渝携手加强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的缩影。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启动以来,川渝两地坚持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携手构建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机制,着力破解跨界污染协同治理难题,形成区域生态同筑、污染共治、政策共商、发展共促的整体合力,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守护巴山蜀水美丽画卷。
 
  开展川渝联动督察
 
  加快形成联建联治格局
 
  冬日,四川省开江县与重庆市梁平区交界处,渠江支流新盛河(四川省境内名为“任市河”)水清岸绿。
 
  新盛河干流发源于梁平区龙门镇沙井村,汇合文化河等3条支流后,在新盛镇联盟村流入开江。因流域内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新盛河水质一度恶化。
 
  川渝在全国首创生态环保跨界联动督察机制,将新盛河作为联动督察试点流域,联合排查、核查流域内生活、工业、农业等污染问题,形成“19+15”问题清单,并移交属地政府,按属地属事和标本兼治的原则,实施协同整治。
 
  如今,新盛河出境断面联盟桥水质已稳定达到Ⅲ类,流域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20年9月,川渝签订《川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动合作协议》,紧盯跨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探索开展联动督察、联动整改,实现一张清单“管两地”,有效打通“上下游”“左右岸”行政区划壁垒。
 
  今年,川渝又共同商定将大清流河流域跨界(涉及荣昌区,四川省内江市、资阳市)断面水质不稳定问题作为联合督察主要事项,共同印发了《大清流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改督察联动工作方案》,合力推进大清流河流域联动督察。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川渝将坚持调度分析、督导帮扶并举,综合采取定期通报、约见约谈、移送追责、考核问效等手段,共同督促属地党委和政府抓好整改落实,达到“1+1>2”的良好效果。
 
  创新联合执法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新常态
 
  “我们是川渝联合执法组,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过目确认。”执法人员随即开启了手里的执法记录仪,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摄录取证。
 
  这是不久前川渝环境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生的一幕。
 
  2021年,川渝两地在已签订的《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基础上,专门制定了联合执法工作计划,明确行动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双方联合指挥,共同调度,严肃查办移交案件,推进跨省(市)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实践中落地生根。
 
  去年底,四川省4名执法人员会同荣昌区2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对荣昌高新区一家食品企业展开检查时,发现其污水处理设施虽然在运行,废水排污口水质观感良好,但厂区弥漫着一股异味。
 
  检查人员对排水渠下游进行挖掘,发现两条排水渠的废水通过白色塑料管排入市政管网。检查组立即通知当地监测人员对外排废水进行采样,并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2022年,川渝两地修订了自由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标准,开展联合执法稽查,毗邻区县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两地还将在宽度、深度上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模式,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携手共建生态廊道
 
  共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江津中坝岛,是长江入渝第一站,地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周边水域栖息着长江鲟、胭脂鱼等14种国家级重点保护鱼类。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段总长1162.61公里,总面积为33174.213公顷,涉及贵州、云南、四川、重庆三省一市。其中长江合江江段,自焦滩乡入境到望龙镇出境,长江干流长55公里,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保护区江津段(江津珞璜地维长江大桥以上115.22公里江段)相接。
 
  2021年4月,重庆五中院、四川泸州中院、江津法院、合江法院签署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框架协议,约定联合建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协作力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
 
  近年来,川渝两地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统一重要生态空间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要求,共同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
 
  川渝两地还修订了两省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建成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3个;协同推行林长制,加快毗邻地区森林城市群建设,共同营造“两岸青山·千里林带”108.8万亩,川渝两地森林覆盖率分别达40.2%、54.5%;深化司法协作,共同设立环资司法协作巡回法庭,不仅建立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还建立了长江上游珍稀动植物川渝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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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审:丽虹 责任编辑:赵华勇 编辑: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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