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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九部门联合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重点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2022-03-10 06:02:38   来源:川观新闻  编辑:黄媛媛 

  3月9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了解到,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9部门联合发文,决定在全省开展2022年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通过“企业职工协商”“社会协同协商”“政府主导协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劳动关系法律服务”“劳动保障权益维护”等六大专项行动,创新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模式和治理方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劳动纠纷不出“厂区、园区、社区”。
 
  集中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突出问题,是今年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目标任务之一。川观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六大专项行动中,均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在企业职工协商协调行动专项行动中,提出要“以已建会企业、开发区(产业园区)、新业态企业及行业为重点,组织开展2022年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季’行动。支持指导货运司机、网约送餐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劳动者所在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扩大集体协商对各类企业、行业特别是新业态企业、行业的有效覆盖面。”
 
  在“政府主导协商协调行动”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行动”中,分别要求要“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依法落实企业用工责任,规范用工关系,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工作,积极改善从业环境,推动新业态企业构建和谐从业关系,稳定和扩大新业态企业就业工作岗位。”“开展货车司机党建工作试点,探索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建立党建联盟,主动关心关爱劳动者,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此外,在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中,四川还将以快递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组织开展贴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妥善化解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行业、区域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柔性处理的优势,就地就近化解争议。
 
  四川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决策部署,深化劳动关系基层治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升企业职工协调劳动关系、政府调整劳动关系和社会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能力。
 
  记者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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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审:丽虹 责任编辑:赵华勇 编辑: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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