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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整合资金可优先用于产业项目重点支持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发展
2021-09-18 11:27:27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 

  近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重庆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日前印发通知,支持脱贫区县延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十三五’时期,整合资金成为脱贫攻坚主要资金来源,各贫困区县共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40多亿元。”市财政局农业处负责人介绍,今后一段时间,重庆将延续整合试点政策,与脱贫攻坚期内的整合试点政策保持总体稳定。
 
  据介绍,试点将遵循平稳过渡的原则,2021年至2023年,继续在万州、黔江、开州等14个脱贫区县(原国家级扶贫区县)延续试点;2024年至2025年,试点范围调整为城口、巫溪、酉阳、彭水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市级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区县,赋予试点区县统筹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并承担主体责任。
 
  哪些资金可纳入整合?这位负责人表示,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中央纳入整合试点资金有16项,市级14项,试点区县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区县级整合资金范围。整合后的资金,可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用于产业项目,重点支持特色粮油、柑橘和柠檬等特色产业和区县2至3个主导产业发展。
 
  不仅如此,为确保整合资金使用精准有效,重庆设立了负面清单,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垫资或回购、注资企业、设立基金、购买各类保险等。
 
  通知还要求,试点区县健全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鼓励优先安排用于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又有利于完成行业发展任务的项目,促进整合资金加快形成有效支出。要根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等,编制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确定好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兼顾脱贫村和其他村、脱贫户和其他户,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和管好用好整合资金。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校审:丽虹    责任编辑:赵华勇    编辑: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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