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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政法合作联席会议暨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成立大会召开
2021-08-28 22:11:43   来源:四川法治报     作者:李丹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李丹)7月28日,川渝政法合作联席会议暨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成立大会在宜宾召开,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的14个市(州)和相关县(区)立法、执法、司法、普法领域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携手探索构建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多方参与、跨区域跨边际、多点见证”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事宜进行广泛交流,达成共识。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签署了《法治联盟框架协议》。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表示,在新起点上加强川渝政法合作、成立长江上游川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既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两省市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重庆政法系统愿与四川政法系统继续携手,与贵州、云南政法同仁一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川渝两省市党政联席会议要求,以更高政治站位,共下合作“一盘棋”,合力推动川渝政法合作继续走深走实。刘强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应发挥法治作用,共护长江上游“一江水”;用好法治方式,共促产业协作“一条链”;强化法治赋能,共建基础设施“一张网”;加大法治保障,共筑科技创新“一座城”;优化法治供给,共推公共服务“一卡通”,使川渝政法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书写新篇章,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勇表示,在川渝政法合作的总体框架下,此次成立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务实举措,是构建区域性生态保护法治共同体的创新实践。希望各方利用好这个交流合作的平台,加强协作配合,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合力,开启依法保护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环境的新局面。邓勇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应树牢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共同做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深化执法司法务实合作,确保“一江碧水向东流”;探索总结有益工作经验,努力为全国提供有益参考和借鉴,为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会上,12名来自宜宾市、成都市、泸州市、乐山市、攀枝花市、毕节市相关单位代表和专家学者、特邀嘉宾作为法治联盟代表发表法治主旨演讲。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明德主持演讲并作了精彩点评。随后,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首届举办城市宜宾市与第二届举办城市泸州市进行交接仪式,泸州市作表态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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